南充市义务教育学生休学规定

近年来,随着南充市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,义务教育得到了高度重视和普及。然而,由于各种客观原因,有些学生可能需要暂时休学。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,南充市制定了义务教育学生休学规定,下面是具体内容:

一、休学时间

1.学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治愈或休息的,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,学校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审批。

2.休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学期的一半,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,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学期的一半。

3.休学期间,学生需要接受医学治疗或药物治疗的,学校应积极为学生提供帮助,确保学生能够恢复健康。

二、休学条件

1.学生休学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学生诊断证明和医学治疗计划书。

2.学生休学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,学校应安排学生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治疗或药物治疗。

3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给予学生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关心,帮助学生恢复健康。

三、休学程序

1.学生提出休学申请,家长或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并提供学生诊断证明和医学治疗计划书。

2.学校应在收到学生休学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审批。

3.学校审批通过后,应安排学生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治疗或药物治疗。

4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给予学生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关心,学生也可以向学校提出其他形式的申请。

南充市义务教育学生休学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,确保学生能够身心健康地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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