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市初中休学政策文件

为更好地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满足学生休学需求,唐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了《唐山市初中休学政策文件》,具体如下:

一、休学种类

1. 突发疾病或意外导致身体严重伤害需要休息的;
2. 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;
3. 学业成绩严重下降,需要调整学习方法的;
4. 受到校园暴力等严重欺凌,需要寻求心理帮助的;
5. 其他符合政策的休学情况。

二、休学期限

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,最多不超过两年。休学期间,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继续上课,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。

三、休学申请

1. 突发疾病或意外导致身体严重伤害需要休息的,学生应在监护人的带领下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休养方案。
2. 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,学生应提前与学校联系,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。
3. 学业成绩严重下降,需要调整学习方法的,学生应在学期结束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调整学习方法的方案。
4. 受到校园暴力等严重欺凌,需要寻求心理帮助的,学生应在学期结束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心理帮助的方案。
5. 其他符合政策的休学情况,学生应在学期结束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四、休学处理

学校应根据学生申请情况,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,并在一定时限内作出决定。对符合条件的休学申请,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休学期间的住宿、生活和学费等方面的支持,并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

以上是唐山市初中休学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,请各学校结合实际,认真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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