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学生休学规定
近年来,随着深圳市教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,学生休学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。为了保护学生的权益,深圳市制定了相应的学生休学规定,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。
一、休学类型
1.学期休学:学生可以在学期内提前结束学业,在新学期开始前进行休学。学期休学一般持续不超过两周。
2.年度休学:学生可以在一个年度内进行多次休学,每次休学时间一般持续不超过两周。
3.病假:学生因疾病需要休息的,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病假。病假时间一般持续不超过两周。
二、休学申请
1.学期休学申请:学生可以在学期开始前10天,向所在学校提交学期休学申请。学校将对申请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休学证明。
2.年度休学申请:学生可以在学期开始前10天,向所在学校提交年度休学申请。学校将对申请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休学证明。
3.病假申请:学生可以在学期开始前10天,向所在学校提交病假申请。学校将对申请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病假证明。
三、休学期限
1.学期休学: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学期开始前的两周至学期结束的两周。
2.年度休学: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个年度内多次休学,每次休学时间一般持续不超过两周。
3.病假:学生病假时间一般为两周。
四、休学处理
1.学校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不过的将不予批准。
2.学生休学期间,应当保持与学校的联系,及时告知学校自己的状态和情况。
3.学生休学结束后,应当按时返校,完成学业。
深圳市学生休学规定是保护学生权益的重要举措,希望每个学生都能够遵守规定,健康学业。